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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刘莉敏检察官获“清城区道德模范”荣誉

时间:2018-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彰显道德力量,诠释时代担当。9月20日,在清远市清城区召开时代新人表彰暨现场交流会议上,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刘莉敏同志被清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清城区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由清城区文明办主办的,2018清城区时代新人评选活动,自6月初开展以来得到广大市民支持,经过发动推荐、公众投票和最终评审三个环节,最终60名受表彰的【时代新人】诞生。这次清城区评选出的60位时代新人,来自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岗位,不同的身份,有学生,有教师,有环卫工人,有警察,有医护人员,还有我们的“最美检察官”……,相同的是,他们都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平凡的力量为这个不平凡的时代添砖加瓦,在奋斗中实现人生。
      刘莉敏同志在检察机关一线办案部门工作十余年,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她成功起诉过社会影响大的涉黑案件以及部分大案要案。十年的办案期间共办理各类批捕,起诉案件近千宗千余人。
      刘莉敏同志爱岗敬业,在不断超越中提升自我,多次在省市的业务竞赛中获佳绩,成为该院首位获得省级“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的检察干警。刘莉敏同志还积极带头撰写业务信息和调研文章、案例分析等,多次获得省、市的奖项,并被《清远日报》、《南方日报》采用。
      作为团支书,刘莉敏同志带领城区检察院团支部获得多项荣誉。她以发挥青年干警生力军作用为己任,以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为载体,多次组织青年干警开展各项有益身心的活动。在她的带领下,清城区检察院团支部多年被评为“红旗团支部”,更被团市委评为“红旗团支部标兵”,更被团省委评为2017-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她本人也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红动清城2017杰出奉献志愿者”。
      作为现届清远市党代表,刘莉敏同志在党代会期间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透过媒体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共同建立完善的社会帮教体系。2017年,刘莉敏同志还被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聘为社会监督员,被清城区妇联聘为儿童发展专家库委员,被团区委聘为青年之声法律专家,被新北江小学聘为法治副校长……她认真对待每一个社会角色,经常加班熬夜准备讲稿、分析案例并制作PPT、模拟法庭剧本等,曾以反校园欺凌、禁毒、防性侵等主题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并多次举办以“未检”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除了本职工作,刘莉敏同志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延伸检察职能,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官形象,是名副其实的“敬业奉献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