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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未成年人,清城区检察院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暖

时间:2019-01-07  作者:莫洁怡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城区检察院控申科向5岁被害人梁某彬、11岁梁某儿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和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被害人梁某彬、梁某儿及其母亲关某十分感动,对城区检察院表达了诚挚谢意。

  这是一起冷冰冰的家暴案件。救助申请人关某与犯罪嫌疑人梁某勇是夫妻关系,但犯罪嫌疑人梁某勇一直存在家暴现象,因此双方感情问题产生矛盾,准备离婚。2018年3月12日1时许,犯罪嫌疑人梁某勇为了要挟救助申请人关某回家,在其住处内,持长刀先后将其儿子梁某彬(5周岁)、女儿梁某儿(11周岁)的喉咙、手腕割伤,经司法鉴定,被害人梁某彬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被害人梁某儿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该案目前正在起诉阶段。

  该案发生后,救助申请人关某一直在家照顾两个受伤的小孩,无法工作,由于家里的钱都被犯罪嫌疑人梁某勇拿走花光了,因此两个小孩的医药费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如今,被害人梁某儿双手做完一次手术后康复不好,手筋粘连在一起了,仍需做一次手术;被害人梁某彬也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康复治疗,因此导致救助申请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救助申请人关某代被害人梁某彬、梁某儿向城区检察院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交了所需证明材料后,为解决救助申请人燃眉之急,保证被害人的正常医治,城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最终帮助关某、梁某彬、梁某儿申请到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更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牵着司法关爱”的暖心工程。城区检察院一直秉承“救助一个被害人,挽救一个家庭”的司法办案理念,将司法救助与息诉息访相结合,强化与公诉、未检办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工作,及时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人文关怀让未成年人感受检察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