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
辛苦工作,遭遇欠薪,讨薪之路艰难。

年事已高,生活不便,子女推诿赡养。

意外致残,生活困难,赔偿难以落实。

因工受伤,工伤难认,维权四处碰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弱、不敢或者不能独立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等规定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生活中,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即使当下维权困难重重,也不要沉默、不要退缩,请勇敢地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法律始终是您最坚强的后盾,检察机关将依法为您撑腰,不让公平正义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