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城区检察院立足“司法为民”理念,针对未成年人、困难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维权能力弱、救助信息闭塞等问题,积极探索融合路径,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以来,重点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特殊群体开展救助,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44.9万元。

强化内外协同
变“等待线索”为“主动出击”

强化大数据思维,着力打破内外数据信息壁垒。内部高效联动。建立各业务部门间线索发现与快速移送机制,确保救助线索“发现得了、移送得准、办理得快”。如未检办在办理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时,发现被害人潘某可能符合救助条件,遂将线索及时移送控申检察部门。外部精准筛查。联合民政、残联、妇联等5个单位,整合构建起低保人员、残疾人员等19类重点困难群体数据库,运用“无赔偿能力”“特殊困难群体”等关键词设置,结合身份和标签精准匹配筛查线索。如系统比对发现一名农村五保户老陈的救助线索,检察官迅速依职权启动救助程序。2024年以来,共筛查出62条救助线索。

聚焦机制建设
以“机制力量”促“规范高效”

加强司法救助流程监管,确保救助工作规范高效。智能辅助决策。运用智能技术辅助判断申请人情况,为检察官提供高效参考。阳光发放监督。在救助金发放环节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承办检察官围绕司法救助案件来源、救助金额确定以及案件办理程序等方面情况进行情况通报,在人民监督员见证下宣读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切实保障救助申请人合法权益。

拓展多元救助
化“单一救助”为“综合帮扶”

探索“司法救助+”模式,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努力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上下联动解难题。加强与上级检察机关沟通联络,两级联动开展救助。如救助申请人黄某户籍地与案发地不一致,清城区检察院提请清远市检察院,商请英德市检察院共同展开两级三院联合救助。多方协作拓深度。联合公安、法院、民政、妇联等部门,构建“经济救助+社会救助+心理疏导”协同帮扶网。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司法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另一方面,“一案多策”精准施策。如被害人董某,不仅获得司法救助金,还通过多部门协作获得心理疏导、转校安置等后续帮扶,助其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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