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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检察院“三字诀”加装涉案财物“安全锁”

时间:2024-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清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机制,通过打造“合法化、规范化、智能化”的管理新模式,不断强化涉案财物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操作规范有序、流转顺畅高效和处置合法及时,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提供坚实保障。

01|理念先行强职责,在“管”字做文章确保处置合法化


清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工作,每季度定时组织案管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涉案财物管理法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使其深刻认识合法处置涉案财物对保障当事人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和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促法律意识、效率意识和规范意识的充分提升。同时建立提醒通报机制,及时提醒承办人在案件审结时处置涉案财物,全面提升办案人员对于时效性和规范性的把控。对于审结未处理的涉案财物案件发起流程监控,确保涉案财物在案件审结时得到依法、及时处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02|动态“三关”强管理,在“严”字见实效确保监管规范化


清城区检察院始终牢牢把握进口关、流转关和处置关,制定严格的涉案财物接收流程,指派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就审查、核对和清点进行全流程跟进,确保财物与移送清单相符。


一、是把好“进口关”。对于公安机关或其他单位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在接收时均严格审查相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物品特征描述有否错漏,如核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法律文书,检查涉案财物与清单是否一致,确保接收的财物与案件相关。对接收的财物进行逐一登记、拍照或录像,并制作详细的接收清单,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确保财物的准确无误。


二、是把好“流转关”。案管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涉案财物动态管理机制,对财物的流转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控。如将涉案财物的入库、出库、调用等信息录入检察业务管理系统,详细列明物品数量、特征、入库时间、在库状态和保存位置等,确保线上线下管理相一致。送案时重点审查《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及《移送清单》,保证移送清单与涉案财物的一致性,努力做到一案一清、一事一清。


三、是把好“处置关”。将涉案财物管理纳入流程监控的重点监督事项,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在案件办结前五日提醒承办检察官及时制作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完善审批流程。同时联合检务督察部门强化对涉案财物专项监督,确保内部上下监管不缺位,强化对涉案财物处置的流程监管。

03|数字赋能强配置,在“新”字求突破确保管理智能化


清城区检察院致力于建设智慧化涉案财物管理室,设置智能化防盗门禁、智能储物柜等专业设备,加装高清摄像头全时段强化涉案财物存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将信息化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涉案财物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一案一档”“一物一码”。使涉案财物随时在线可查,移送处理全程留痕,真正实现“受理无遗漏、入库无差错,出库有手续、库存零毁损。”


下一步,清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沟通协作,实现涉案财物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理,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及时处理,确保涉案财物工作依法高质高效进行,助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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