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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透指标明方向 谋深抓实提质效

时间:2024-0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清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实施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星任主持,检委会专职委员罗少东、第二检察部主任谢俞及第二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分管副检察长黄星任领学《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就新调整的38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总体指标精减情况、部分关键指标、重要指标的内容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逐条分析,深入解读。各办案组负责人针对本部门涉及的新修改指标积极展开了研究讨论,让参会人员对新评价指标有了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第二检察部主任谢俞强调,新修订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围绕突出主要职责、重要工作和特色亮点工作进行了优化,能够促进检察办案更加优质高效。我们要以案件质量评价为“指挥棒”树立高质量发展的“风向标”,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在工作谋划上站位更高、考虑更全,在工作推动上力度更大、盯得更紧,在工作总结上思考更深、提炼更亮,要着力培养高质效的典型案例,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往细处走、往实处落。


检委会专职委员罗少东指出,新修订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是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效和依法履职质效的“风向标”。此次指标修订提出“实绩评价”“全面评价”原则,科学地回答了“质”与“量”的辩证问题,我们要更好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体现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后,结合会议内容,黄星任副检察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提高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重要意义的认识,在办案中注重“一体办案”,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运用新修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对今年的业务工作进行测评,紧盯短板弱项,通过灵活运用指标,全面指导业务工作。


“风向标”已然立定,“高质效”振奋人心。新的一年,清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职责定位、坚持严格依法、坚持人民至上,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将群众所望转化为所向,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确保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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