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最后,本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永坚作总结发言,对本院今后的党建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严格落实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始终抓牢“书记抓、抓书记、全面抓、抓全面”的关键,各党支部书记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把讲政治贯穿组织工作和党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六大建设”为主方向,突出政治功能,建强机制、抓好落实,不断提升组织领导力。
要持续深化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成果,认真对照“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标准,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我院党建工作的标杆、模范,让每个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多举办形式多样的党支部活动、“主题党日”和检察文化活动,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始终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为引领,充分发挥业绩考评的“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引导检察人员把最高检强调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持续提高检察工作自身发展能力和服务大局水平,提高“四大检察”工作质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检察产品,为清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