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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时间:2022-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案件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余某某盗窃案、蔡某某盗窃案、张某某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1.余某某盗窃案,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

  2.蔡某某盗窃案,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

  3.张某某交通肇事案,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2年4月27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三、听证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开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本院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永芳 0763—3308211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