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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检察:以“三个坚持”推动听证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4-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清城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的听证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执法理念,把听证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不断提升听证质效,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推动一批案件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坚持高位推动,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

一是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清城区检察院始终把公开听证作为促进社会治理,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有力抓手,将主动开展公开听证列入检察官业绩考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考评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定纷止争,减轻群众诉累。

二是不断扩大听证案件适用范围。从传统听证较多的刑事申诉案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拟不起诉案件扩展到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立案监督案件等领域,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

三是领导带头主持听证。检察长和分管领导率先垂范,精心统筹部署,细化工作举措,高位推动听证工作常态化开展,将重大、疑难、复杂,久诉不息的案件作为公开听证的重点,亲自主持听证。如郭某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申诉一案,检察长亲自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及人大代表、律师作为听证员,检察长就申诉人提出的质疑、监督事项等逐条释明,听证员听取各方意见后,经独立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审查处理意见。通过召开听证会,申诉人从最初的疑虑抵触到敞开心扉,接受了检察机关对该申诉案审查结案的处理意见,并对检察机关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认可。



坚持多方参与,释放检察听证最大效能

一是规范听证工作流程。清城区检察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根据具体案件制定听证方案,逐项落实人员邀请告知、听证评议、反馈等工作,确保案件听证顺利进行、有迹可循。

二是丰富听证员邀请渠道。为最大限度地听取多方意见,提升听证案件办案实效,在开展听证过程中,清城区检察院主动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及基层组织代表等人员参与听证。多数案件听证时都邀请了与职业特质相符的听证员参与,保证评议意见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三是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听证程序上,给予听证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今年1月至今,组织听证案件共计21件,多数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初步处理意见的案件21件。



坚持司法为民,全面化解“法结”“心结”

一是主动开展上门听证。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转变工作作风,做好机制落实,减少信访人诉累,大力推行上门听证,让群众少跑腿,主动进乡村、下基层,便利群众开展听证。在接待来访群众的同时,就地组织公开听证,把信访矛盾化解在接访一线,对一些久诉不息,确需解开心结的信访案件,主动进村下乡,把听证室“搬”到信访人所在地,用鲜活案例以案释法,以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信访人家门口。如在办理叶某申请立案监督一案中,检察官主动前往信访人家中举行公开听证会,真正做到方便群众、服务为民。通过释法说理,逐一释疑解惑,让家住农村且年老多病的当事人当场解开心结,决定不再继续申诉。

二是开展集中听证节约司法资源。为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听证成本,清城区检察院积极整合资源,不断探索融合发展听证新模式,对同类案件采取集中听证,通过“个案分别审查、类案集中听证”的听证模式,在提高听证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扩大听证覆盖面,实现最优听证效果,提升了司法质效,也为同类案件互相参考提供了便利,确保了处理上的公平性。今年以来,清城区检察院对4起拟不起诉案件、3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听证。

三是及时救助彰显检察关怀。在办理故意伤害或交通肇事案等刑事申诉案件中,承办检察官不仅通过召开听证会为申诉人释法说理,更主动关注当事人实际困难,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进行及时救助,切实提升公开听证的息诉效果,实现了检察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如蔡某培刑事申诉案中,承办检察官邀请第三方参与听证,全面释法说理,打消了申诉人质疑。在了解被害人家庭困难的情况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其申请了司法救助资金,以解生活燃眉之急,申诉人同意息诉服判,并对检察机关主动为民排忧解难的做法表示了衷心感谢。





公开听证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在听证工作中通过释法说理,让申诉人切实消除误解偏见,通过开展心理疏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将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保障司法公正。下一步,清城区检察院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继续推进听证工作全覆盖,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可见,切实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清城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