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促和解 检察温情化心结

时间:2023-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刚才,全体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发表了各自的评析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该案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同意检察院的处理意见。”清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听证会上对申诉人说道。

近日,清城区检察院对一起不服故意伤害刑事申诉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并分别邀请了专业律师、资深社工等三名听证员参加。




经审查,案发当天,原审被告人陈某与黄某一起在清城区龙塘镇银盏某工地与吴某发生争执,继而双方发生推揉,吴某的工友贺某上前帮忙。原审被告人陈某便跑回工地宿舍拿水果刀将吴某和贺某砍伤,后续鉴定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贺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申诉人贺某认为原审被告人故意伤害造成其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且至今没有赔礼道歉,案发后,原审被告人陈某只是委托他人向其赔偿了医药费人民币5000元,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的量刑过轻,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提请抗诉。



听证会上,申诉人贺某充分表达了申诉请求和理由,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申诉案件审查办理情况,阐明了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恰当,不符合提请抗诉条件,并充分进行了释法说理。经过检察机关及听证人员对申诉人耐心进行疏导劝解、释法说理,彻底解开了申诉人的“心结”。最后,申诉人听取各方发言后给出了自己的陈述意见,表示愿意接受评议结果。



“开展公开听证会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中的公正透明,更保障了我们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加强了我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认可。”申诉人贺某在会后表示。接下来,清远检察机关将持续做好检察听证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法治检察产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