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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时间:2022-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案件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卢某某寻衅滋事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卢某某寻衅滋事案,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09:00。

二、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2年5月11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三、听证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开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本院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远韶  0763—3308189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