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有“温度”的听证会——记清城区检察院首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为了提高办案质量
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最大限度地挽救、感化和教育未成年人
2020年7月17日上午,清城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单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案件双方当事人到场,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单某某是否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举行了一场不公开听证会。
2020年7月17日上午,清城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单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案件双方当事人到场,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单某某是否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举行了一场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清城区检察院检察长何富添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青团代表、妇联代表、律师代表以及心理咨询师等共9人作为案件的听证员受邀到场,侦查机关代表以及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5人到场参与了听证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单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有良好的悔罪表现,针对该情况,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在案件办理初期就介入了对单某某的帮教工作,委托社工针对单某某个人及其家庭情况进行了社会调查,以及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了心理测评和疏导工作。
经审查,单某某伙同他人驾乘摩托车追赶被害人,致被害人躲避失控翻车受伤,单某某没有持凶器,只是乘坐摩托车,在案件中所起作用较轻,有自首情节,有悔罪表现,案发后其家长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并对被害人作出了适当的赔偿,得到了被害方的谅解,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符合法律规定附条件不起诉的要求。
听证会前,由作为案件承办检察官的何富添检察长就召开听证会的目的进行了说明,并由工作人员宣读了听证会纪律,听证会正式开始,何检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拟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单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理由作了阐述。
案件参与人依次发表了自己的意见,9名听证员也依次提问和充分发表意见后,听证员闭门进行评议。
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单某某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处理。
在听证会的尾声,双方当事人发表最后的陈述意见,首先是作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发言,二名家长均表示已经原谅单某某,愿意给机会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希望单某某好好做人。
单某某也当场向被害方道歉,感谢被害方及社会各界对其的教育,表示以后珍惜机会不再犯错;单某某的父亲也对被害方表示感谢并承诺以后会对儿子加强监管。
社会各界人士及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家长均能从教育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是一场“有温度”的听证会。
检察机关认真听取了参会各方代表的意见和理由并记录在案,为案件最后处理作参考意见。该次听证会,检察机关会前做好了案件审查、社会调查和心理评估工作,为听证会的举行做好了前期工作。
参会人员对该院以不公开听证方式听取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意见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借此加深了对检察机关工作的认识,进一步了解了检察职能,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是清城区检察院首次召开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会,是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进行的有益尝试,也是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并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的一次积极探索。
该次听证会一方面推动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也帮助检察机关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升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彰显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