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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个强化”破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难题

时间:2024-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以来,清城区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目标,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共办理各类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8件,集中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一、强化头雁效应,提升化解质效。

院领导高度重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作为做实行政检察的重要抓手,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针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实质性化解,院领导主动靠前指挥、一线办案、包案化解,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对化解过程中当事人消极对抗等问题,立足案件事实、紧扣争议焦点,倾听群众诉求,从法、理、情角度引导群众和平理性对待矛盾纠纷,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提升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效率,更好地解决了群众诉求。2022年以来,院领导带头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7件,“头雁”带“群雁”,激发“群雁”活力,凝聚争议化解最大合力,取得较好成效。


二、强化机制建设,推动协同共治。

2023年7月,与清新区人民法院、清城区司法局共同建立全市首个跨区域“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联调办公室”,共同签署《关于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联合机制》,明确三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坚持支持与监督、监督与保护并重,形成行政争议全过程化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体”。



截至目前,通过联调办公室转送线索,共办理各类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9件,有效实现了法结、心结、困结一起解。如,在办理清城区人社局对广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过程中,通过联调办公室各方的协同履职,使该公司认识行为违法性,及时支付拖欠的23名农民工工资70687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工资权益。又如,在办理某公司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纠纷案过程中,通过联调办公室,开创了法院、司法局、检察院、应急管理局、相对人五方共聚一堂,就争议焦点围绕法、理、情共同对话的局面,在化解争议,维护执法机关权威的同时,帮助相对人减少加处罚金部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护航营商环境。


三、强化一体履职,凝聚监督合力。

一方面树牢“一盘棋”思想,充分利用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在办理重大争议或重大影响案件时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办案指导,统一谋划、上下联动,确保化解工作有序开展。如,在办理清城区人社局对中国某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怠于履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因该案涉及百余名农民工权益,且恰逢年关,矛盾极容易激化。清城区检察院主动请示上级院,及时商讨行政违法监督方式,行政争议化解形式,稳妥推进争议化解工作,最终在监督行政违法的同时,帮助10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60多万元,该案获评2023年度广东省行政检察优化法治影响环境交流典型案例。


另一方面,完善紧密衔接的横向一体化履职机制,通过制定四大检察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拓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发现渠道;加强与控告申诉部门联动,在办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案件过程中,发现相对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移送控告申诉部门,协同控告申诉部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以司法救助助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四、强化公开听证,促进阳光司法。

认真落实“应听尽听”工作要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社区代表等作为听证员,让当事人把事说清,让听证员把理辨明,由检察官把法讲透,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有效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如,在办理清城区某油坊申请监督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过程中,为解开相对人“心结”,避免行政案件“程序空转”,检察官结合相对人申请监督诉求,举行公开听证,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进行释法说理,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有效维护了相对人合法权益。该案因办案效果好,事后,当事人亲自向承办检察官赠送锦旗。



下一步,清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能动司法,不断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能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能动履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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