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院长曾德波的提请,清远市清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通过:
免去:
王小琴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雪茹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