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星任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德波的提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清远市清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通过:
任命:
黄星任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彭昀峰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清远市清城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