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城区检察院立足粤北山区基层院实际,坚持以人民监督员工作为抓手,积极探索创新实践路径。今年以来,共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96次,提出监督意见67件,采纳率100%,实现“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办案质效与司法公信力同步提升。

系统运用十种监督方式,着力拓展参与广度与深度,推动监督格局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型。一是拓宽参与广度。积极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等多元力量,深度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巡回检察等重点环节,提升监督专业性与公信力。如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邀请省级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通过座谈交流、台账审查、实时轨迹核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二是创新监督模式。探索“点题式+命题式”双轨监督模式,既针对个案特点邀请特定领域背景的人民监督员精准介入,又围绕重点领域组织专项论证,形成点面结合、相互促进的监督格局。如在办理某涉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通过“点题式”监督,邀请社会工作领域人民监督员参与,采纳其关于完善罪错未成年人跟踪帮教机制的建议。又如在办理某单位对养殖场非法占用农用地怠于履职案中,以“命题式”监督,邀请相关领域背景的人民监督员围绕违法事实认定、监管责任与生态修复路径展开论证,显著提升监督精准性与实效性。

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办案参谋”与“桥梁”双重作用,通过增强监督的亲历性、过程性,推动办案质效与社会治理双向提升。一是以监督促办案质效。针对基层轻罪案件占比高的特点,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借助其专业视角助推矛盾化解与司法裁量精细化。今年以来共开展此类听证32件。二是以监督促社会治理。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民生热点领域,邀请人民监督员“沉浸式”参与案件办理与专项监督全过程。如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消防设备配置不规范的隐患,邀请人民监督员赴多个小区实地勘验,其提出的明确责任主体、规范价格公示等建议被采纳,推动行业问题源头治理与长效机制建设。

积极构建内外协同的多元共治平台,推动人民监督员意见有效转化、落地见效。一是“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护航民企健康发展。如在社区矫正对象付某某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听证会上,根据人民监督员建议,推动建立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批准5人依法依规外出经营,相关做法获得企业广泛好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人民监督员”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共邀请人民监督员2人次,对225件案件评查报告进行“质检”,采纳其关于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等建议,构建起检察权运行与社会监督良性互动、共同提升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