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城区检察院主动探索人民监督赋能检察履职新方向,落实人民监督员“十种参与方式”“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三个全覆盖推进。坚持“应邀请必邀请”“可邀请尽邀请”原则,由以往的办案部门“提出参与”转变为案件管理部门“督促邀请”+办案部门“主动邀请”相结合的方式,共计邀请人民监督员217人开展监督活动216件,提出的监督意见均被采纳,让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成为新常态,在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规范司法办案活动中不断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提质增效。
一、紧扣能动履职。
本着“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清城区检察院积极作为化被动为主动,以“走出去”+“请进来”组合拳模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到清城区检察院参加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从检察职能、检察文化,到检察科技、检察前沿动态,全要素、多角度、深层次地了解检察工作。主动走访、上门“纳谏”,与人民监督员面对面座谈,认真听取其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零距离的方式获得了人民监督员的高度赞许。今年以来,开展司法规范化检查1件次,进行检察工作情况通报2件次,积极扩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广度,让监督落地有声。
二、紧扣专项治理。
清城区检察院聚焦醉驾治理专项工作,突出酒驾案件开庭支持公诉和拟不起诉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活动监督,扩大社会治理宣传面。如8月19日,邀请律师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听取王某某危险驾驶案等9件案件的庭审活动,人民监督员通过直观了解庭审全过程,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醉驾行为的严重后果,并在其单位普法宣传中向社会人员普及酒驾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紧扣释法说理。
清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化解矛盾的作用,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如10月中旬,清城区检察院就欧某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申诉一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察监督办案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检察听证,发挥人民监督员独立“第三方”角色的优势,把当事人请进来,共同化解当事人法结心结,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让司法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紧扣监督效果。
清城区检察院通过让人民监督员见证法律文书现场送达,更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如10月中旬,清城区检察院拟对赖某某交通肇事案等5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向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送达检察意见书,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见证并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处理的意见,有效促进案件办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又如清城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见证司法救助金发放,以高质量司法救助做优做实“检护民生”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紧扣办案质量。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而案件质量评查在案件管理、推动办案品质提档升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9月中旬,清城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2人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人民监督员秉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照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对20件案件评查报告就其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评查情况和评查认定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阅。人民监督员以自身专业实践“赋能”案件质量评查,增强了办案检察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
接下来,清城区检察院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与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深度融合,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清城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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