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参与检察机关内部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通过这次活动,让我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也让我意识到人民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人民监督员方思华发出感慨。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持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近日,清城区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广东明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民监督员方思华和清城区人大代表、广东金亚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民监督员温福荣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以查促改,力求“质量为王”,让检察工作更加透明、公正、高效。清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星任参加评查活动。
会议上,黄星任副检察长感谢人民监督员对评查工作的支持,同时介绍了评查标准、评查方式、评查程序及参评案件基本情况,详细解读了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相关工作规定。随之,人民监督员秉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对10件常规抽查和10件专项评查的案件评查报告就其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评查情况和评查认定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阅。人民监督员还就个别案件的涉案事实、评查反馈意见等进行询问,承办检察官作出针对性回应,并表示将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文书规范、涉案事实和评查意见。
通过人民监督员的“亮剑”,不仅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评查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还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下一步,清城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创新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构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检察公正防线。
E
N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