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外部监督

深化社矫对象外出管理监督,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时间:2024-02-27  作者:  新闻来源:清远市清城区检察院  【字号: | |

社区矫正对象黄某是英德市某公司的股东之一,兼任该公司的技术总监,负责生产设备安装的协调指导。近日,因该公司在英德市一个重要项目的设备安装需要黄某现场指导,黄某向清城区社区矫正机构提交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



为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检察监督,同时依法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清城区检察院针对黄某的申请举行了一场不公开听证。此次听证邀请了三名听证员、两名清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以及黄某一名同事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案情,围绕黄某是否符合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条件进行说理,阐明了有关事实和法律依据。接着,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介绍了黄某的日常表现情况。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听证员对该情况进行了评议,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社区矫正对象黄某符合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条件,同意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






下一步,清城区检察院将在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同时,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渠道,实现刑罚执行检察监督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双赢”,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切实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