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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检察融合数字技术手段,驱动大数据法律监督创新发展

时间:2024-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8月7日印发的《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指出要建立健全数字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大数据条件下的检察监督方式方法。


清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牢牢把握数字革命所带来的技术革新,将数字革命所衍生的技术手段运用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中,通过“技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相融合的数字检察监督模式,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


一是用熟清远检察数据应用平台、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提高监督模型创新能力。


清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以“创建监督模型”为出发点,总结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的案件事实,结合数据应用平台的数据整合能力,在数据应用平台上构建数据上的法律事实、与法条原意进行适配挖掘出监督点,成功创建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模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虚假诉讼监督模型等模型,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用足中国裁判文书网、小包公人工智能法律服务平台、后羿采集器、爬虫软件等外部工具,提高数据收集、分析、研判能力。


清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充分利用上述外部工具,多渠道、多方式收集办案所需要的数据,通过对多渠道收集的数据进行交叉验证、比对,从而呈现异常数据,最终锁定可疑线索,提高监督质效。



如,清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中,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小包公人工智能法律服务平台分析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裁判文书,发现该类案件存在同一被告、缺席判决、同一时间起诉、被告自认欠薪事实、欠薪时间长且金额大等异常事实,最终锁定该批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存在虚假诉讼情形,遂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发出三份再审检察建议,均被清城区人民法院采纳,切实保障了合法劳动用工秩序,维护了司法权威及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用好无人机的拍摄能力,提高现场取证能力。


近年来,清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运用无人机设备进行现场勘验取证,积极探索现代科技应用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以科技化、信息化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



如,清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督促保护飞来湖湿地公园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多次利用无人机成像光谱仪对飞来湖公园进行现场勘验,发挥无人机的空中“千里眼”作用,从不同高度、多种视角对飞来湖重点区域水质及关键点位开展航拍取证,结合红外线遥感等技术手段、对湖区水体取样检测等方式进一步核实飞来湖公园遭受污染的事实,为保护飞来湖湿地公园水质提供科技助力。


清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牢牢深化每一时期所特有的现代科技与检察机关职能相结合的数字检察思维,努力助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