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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成果公示

时间:2021-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清城区人民检察院高站位谋划推进,强化思想发动,用足各项查纠措施,全面自查自纠、深化组织查处、强化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对标要求全面完成,查纠整改效果明显。现将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整改成果予以公示,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一、自查自纠情况

(一)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制定谈心谈话方案,以“六必谈”形式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做到重点谈、深入谈、反复谈,共开展谈心谈话117人次,覆盖率达100%。

(二)全面开展个人自查。组织全院49名检察干警填报,覆盖率100%,先后共有20人填报41项事项(填报人数占比40.82%)。

(三)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5月19日,院党组召开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先后汇报院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通报本次民主生活会会前有关准备工作情况。院党组及各班子成员围绕六方面开展对照检查。5月7日,院党总支印发《关于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各在职党支部均于5月中旬召开了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查处情况

(一)举报线索核查。我院先后收到并办结市院交办的4宗信访案件和3件重复访信访案件。未收到相关单位交办的涉及顽瘴痼疾和干警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

(二)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成立涉黑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专班,制定《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任务分解清单》,针对29件涉黑涉恶案件、21条线索进行倒查,并对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开展评查,未发现有关问题线索。

(三)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共评查重点案件689件,经评查,共评选出合格案件678件,占98%;瑕疵案件11件,占2%。瑕疵案件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经逐一排查,2021年没有信访案件需要启用终结程序,78件信访案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实体答复。

(五)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第一检察部组织承办人对2019年以来本院受理一审公诉且已判决案件1754件2359人进行自查,评出瑕疵案件5件,现已整改完毕。第二检察部已依法向区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第三检察部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的财产刑案件共1355件,2019年以来发现脱管、漏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共14人,发出书面监督意见14份。

(六)智能化数据排查。综合运用各类数据比对,并分别商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进行核查、排查,未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情况等方面的问题。

(七)队伍建设巡查。5月25日,清城区委政法委联合清城区纪委监委、清城区委组织部组成联合巡查组,到我院开展队伍建设巡查工作,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干警代表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调阅教育整顿工作台账,抽查《自查事项报告表》及会议记录相关资料,开展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和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了解我院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廉政建设情况和选人用人等情况。

三、专项整治情况

制定了《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清城区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实施方案》《清城区人民检察院自查自纠方案》《清城区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整治实施方案》,除了“六大顽瘴痼疾”整治任务之外,结合上级要求和我院实际,开展“6+2+2”菜单式整治,将查纠整改环节任务清单分解细化,实行挂图作战,并向社会公开整治内容及举报监督电话。共对10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逐一对整治成果作出承诺。

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

针对涉及的顽瘴痼疾等内容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教育整顿期间,我院共建立制度18项。制定了《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做实做细民生检察。共开展为民办实事52次(件),如立足司法办案、围绕转型发展,在发挥刑事检察传统优势的同时,推动四大检察并驾齐驱融合发展,2021年1-5月,共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件226件,其中立案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37件,各项业务指标均位居省、市先进位次;组织我院22名员额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法治巡讲活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2件,成功救助8人,发放救助金6万元人民币办理涉非公经济监督案件5件;召开检察公开听证93件重复信访案件均由检察长包案办理成立了粤东西北首个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7件49人依法服务保障高新企业的创新发展,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工商企业界的高度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