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对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听证时间
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02
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社会公众可在2024年4月19日之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03
听证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12309公开听证室。
04
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本院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指示和引导。
05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想想
联系电话:0763-3308182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