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奖励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检察系统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检察院决定联合开展全省检察系统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经院党组讨论研究决定,同意拟推荐: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东城检察室主任、清远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人,一级检察官季焕爽申报先进个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11月29日至12月3日止。
反映情况联系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63-3303146
地址:清城区松鹤西街松涛西二街1号
邮政编码:511500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