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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检察院构建“检警妇”协同办案体系 开启全方位“护苗”新模式

时间:2021-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以来,清城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了清城区未成年受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牵头联动公安刑警、妇联等部门组成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护苗”小分队探索建立保护儿童的“检警妇”三方组合机制开启全方位“护苗”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爱心式”联盟,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2020年是广东省三年护苗行动开展的第一年,清城区院未检办负责人作为区妇联兼职副主席,积极发挥沟通纽带作用,在检察办案中加强与公安、妇联的联动,促成检察、公安、妇联三部门凝聚合力打击性侵未成年人工作共识,形成了检警妇协同办案体系。 三部门携手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和职能优势,建立边打击犯罪边保护儿童的检警妇协同打击犯罪机制,及时发现儿童受侵害情况,严厉打击侵害儿童犯罪,及时安抚受害儿童及其家长的情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也大大推动了该辖区三年护苗行动的进程。

  

  

  二是“拉网式”排查,深挖细查搜集线索

  该院未检办充分利用妇女工作者及社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覆盖面广、服务多样化以及联系群众密切等优点,引导基层妇女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在开展日常工作过程中,注意甄别发现儿童可能受到侵害的线索,并及时通知检察、公安机关,共同商讨处理方案,以点带面,着力在辖区范围形成一张打击侵害儿童犯罪线索的网络。 2020年下半年,检察机关共对区妇联提出的10次求助信息作出了反馈,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其中将3宗涉及7名儿童的涉刑案件转介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成功立案2宗。

  

  

  如办理的刘某基强奸、猥亵儿童案,接到区妇联转介的线索后,三部门合力深挖出一宗隐藏在某社区长期性侵多名儿童的恶性案件,经查实,2017年至2020年期间,刘某基通过金钱引诱、暴力威胁的方式,多次对5名女童进行猥亵,并与4名女童多次发生性关系。近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某基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作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三是“靶向式”预警,及时介入引导侦查

  在妇女工作者及社工初步摸排出儿童受侵害线索后,及时将案件线索转交至由检警妇三部门组成的护苗联盟小分队。 各部门及时介入,通过会商、走访、结合日常表现等多维度掌握详细准确的信息,在摸清底数、做好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立足职能,发挥优势,分类确定处置方案,做到有针对性的打击、有目的性的保护,把保护儿童和打击犯罪紧密结合,2020年,清城区院共提前介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宗。

  

  

  如区妇联接到某小学老师反映有学生身上经常有伤痕的线索后,“检警妇”护苗小分队立即启动处置方案,安排心理咨询师安抚情绪并作出评估,再由检察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公安做好证据收集,最后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安侦查立案,目前该虐童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查当中,对虐童事件的重视和处理过程,得到了当地学校和家长的充分肯定。

  四是“一站式”取证,精准打击严惩犯罪

  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三部门分工合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针对案件被害人陈述、基本案情等情况,指导公安机关制定侦查预案,快速突破被告人心理防线。 民警全面收集言词证据并安排法医提取生物痕迹及检查身体情况,及时取证固证,精准打击犯罪,尽量避免儿童受到二次伤害多次伤害。同时,在一站式取证中心安排妇女工作者或社工安抚家属、心理老师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及时安抚受害儿童及其家长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