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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200公里协作护航“少年的你”——清城区检察院开展首例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观护帮教
时间:2021-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17日,清城、连州两地检察院签署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协议》,开启了两地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异地协作的尝试。这项工作的开展,是清城区检察院进一步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工作社会化体系的又一次探索。

  涉罪未成年人小勇,年仅16岁,连州保安人,因伙同他人在清远市清城区街上盗窃停放在路边小汽车的车内财物被抓获。鉴于其犯罪时未满18岁,且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良好,清城区检察院在审查该案时决定对小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6个月。

  打破传统地域限制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考虑到小勇在连州市居住生活,如果由清城区检察院帮教,存在路途遥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不利于小勇顺利回归社会。于是,清城、连州两地检察机关就小勇的帮教问题建立起异地协作帮教机制。该案也成为全区首个涉罪未成年人异地观护帮教的案例。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将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放置在自由社会中,由相关机构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帮助和教育,促使其改过自新。因此,考察帮教工作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附条件不起诉机制中的重点和难点。

  “我院在去年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案件中,37.33%的涉罪未成年人是外地户籍,未成年人跨区域犯罪问题日趋增多,但由于异地监管难的老问题直接导致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率偏低”,清城区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刘莉敏说,“如何对外地户籍的涉罪未成年人平等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真正落实对外地户籍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成为未检工作函待解决的一个难题”。

  联签协议明确分工针对个案制定教育改造计划

  为将考察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清城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及时与连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取得联系,共同协商制定小勇的帮教方案,拟定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协议》,由三方共同签订。协议中对合作的项目及其主要内容进行规定,对双方的责任事项进行明确划分,以便在后期帮教过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清城区检察院要与连州市检察院保持沟通联系,对观护对象要适时回访考察。

  “感谢检察官能给小勇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会督促他努力学习和工作的”,小勇的爸爸在协议签订现场表示

  这次两地检察机关立足各自职能和优势开展的异地协作帮教,对于发挥检察合力、融合社会力量,进一步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两地检察合作交流结对帮扶未检工作显新成效  

  签署观护帮教协议后,清城、连州两地检察机关召开座谈会就未检工作展开交流。清城区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刘莉敏围绕清城区检察院未检办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介绍。着重介绍了在未检工作中的一些创新举措和亮点工作,如利用率先在全市成立的心理专家库和未成年人观护站探索建立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特色犯罪预防模式,培育了“清城检察杯”普法教育新品牌,建立了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检警妇”三方机制。

  早在2017年,清城、连州两地检察机关就启动了南北部基层检察院之间的“结对帮扶”工作。连州市检察院未检工作负责人余柏玲表示,清城区检察院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探索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工作、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成绩突出,此次清城区检察院未检办全体人员携同社工和心理咨询师,来到连州市检察院开展交流,为连州市检察院未检工作今后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刘莉敏检察官表示,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进一步加强联系,互相学习未检工作新经验、好做法,促进未检工作的专业化建设,推动未检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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