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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关键词”全面解读清城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3  作者:李友强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22至23日,在清城区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清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富添就2018年检察工作向大会作报告。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清城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关键词1】“服务发展大局”——积极护航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出台了《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举措,明确具体要求,打好检察服务“组合拳”,得到了市委常委、区委书记何国森同志的批示肯定。积极参加区委部署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克服案多人少、办案任务繁重等困难,派出7名干警担任村委第一书记,其中2人长期派驻软弱涣散村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

  【关键词2】“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经济犯罪,批捕33人、起诉39人。精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批捕、起诉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7件27人;办理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9份,督促5家违法企业和个人整改,成功办理首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两被告获刑并连带承担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关键词3】“扫黑除恶”——重点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涉恶”犯罪17件66人,起诉“涉恶”犯罪7件77人。依法快速办理了社会反响强烈的徐某、王某明等3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和龙塘镇三加村钟某新等29人以宗族势力为纽带的重大涉恶犯罪集团案。通过媒体、深入镇街、农村基层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有效发动群众,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关键词4】“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736件1151人,依法批准逮捕577件865人;受理审查移送起诉814件1200人,依法提起公诉695件1042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黄赌毒专项行动,批捕黄赌毒犯罪案件219件296人,提起公诉298件325人。  

  【关键词5】“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的监督理念,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监督立案1件1人;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39份,监督撤案38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83人、决定不起诉31人。追诉漏犯7人,追诉漏罪13个;依二审程序提出抗诉3件,获得改判2件。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6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6件,被采纳48件。针对社区矫正监管违法违规发出检察建议59份,监督司法局对6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收监执行。

  【关键词6】“公益诉讼”——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积极推动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主动保护公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向区环保局等相关执法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0份。成功办理首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被告人强某、王某犯污染环境罪获刑并连带赔偿环境污染损害总计16.8万元。

  【关键词7】“人性司法获点赞”——更加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0件,化解可能激化社会矛盾的信访案件5件;办理国家赔偿案1件;扎实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15名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9.5万元。办理刑事申诉复查12件,其中一件诈骗案,经审查后建议清城区法院再审,改判增加了责令被告人退赔诈骗款项共181.82万元给15名被害人的判决内容。

  【关键词8】“未检工作”——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件41人,起诉35件59人。依法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7件83人,不批准逮捕14件16人;依法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48件81人,决定不起诉11件11人。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22名检察官受聘全区22间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

  【关键词9】“司法体制改革”——推行司法办案全程留痕、监督管理无缝衔接机制,员额检察官全部在一线办案,入额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办案。一年来,正副检察长和专职委员共办理案件496件,人均办案99件,推动了全院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关键词10】“争先创优”——扎实推进“一院一品牌”、“一部门一亮点”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4人被高检院授予“检察荣誉章”,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尖子,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1人被评为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1人在第四届广东省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中荣获最佳风采奖, 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优秀信息员,有9个集体、37人次分别受区以上记功、表彰。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之年,清城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化检察改革,提升队伍素质,努力为我区推进“广清一体化”、“两区三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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