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安排和部署,清城区检察院党组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
该院及时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骨干人员,负责学习教育的具体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领导和组织保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对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主要举措做了周密安排,突出检察特色。在开展学习教育中,我院切实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注重与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路线教育、检察业务工作等相结合,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制定了《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表》,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为每名党员配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学习资料,专门制作了“两学一做”笔记本;为每位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增加配备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学习书籍,方便干警随时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同时,开展党小组学习交流会、科室谈心会等活动32次,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在所在党小组参加学习讨论会10次,以“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争做修身律己模范”等为主题进行研讨5次,班子成员先后为干警上党课4场次。中层以上干部参与区以上组织的学习教育26人次。邀请退休党员干部开展“七一”座谈活动,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镜鉴》,学习了《廉洁自律准则》、《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
三、丰富学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落实规定学习动作,全方位深入学,创新开展多种学习活动,有重点针对性学,学思互动、学做结合,促进学习活动入脑入心。一是充分利用自媒体平台,及时展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线上,“两微一端”、门户网站、检察内网第一时间将全院开展学习教育的文字、图片向社会和干警进行展示。在内网开设“两学一做”学习专栏,上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学习资料12份、工作简报26期、心得体会67篇。通过阳光检务网、“两微一端”新媒体发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信息28条,发布图片23张。线下,院内宣传橱窗适时宣传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题,同时利用一楼检务大厅LED显示屏持续播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内容,并随着学习教育的进度更新播放内容。二是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知识学习测试,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效果,营造学习氛围。三是邀请区委党校副校长、高级讲师邓德伟同志到我院为全体干警职工上专题党课,解读《党章》;四是内外互动,共同提高。6月30日,在党的生日之际,邀请区委组织部10余名党员干部到院互动交流,开展纪念党的生日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交流活动。五是组织全体党员到连山革命老区鹰扬关开展“重走红军路做合格党员”活动,回顾红军长征历程,重温入党誓词,通过看、听、访等形式,学习革命先烈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遵规守纪,努力工作,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四、结合工作实际,深化学习实效
坚持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在学中做,在做中学,以实践检验学习效果,以学习促进业务工作提升。一是与检察业务紧密结合。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挖掘“两学一做”内涵,通过思想引领、示范带动、树立典型等多种方法途径,激发全体党员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热情。今年1至7月,共受理批准逮捕案件386件514人,批准逮捕268件336人,人数同比上升14.06%,不批准逮捕101件15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9件517人,移送法院起诉321件411人,人数同比下降4.88%,不起诉3件3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9人,立案查办涉农工程建设领域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迅速成立了“未检办”,配齐了人员,专门按要求改建了规范的办公场所。二是与精准扶贫、关注民生紧密结合。班子成员多次带领党员干警深入35户贫困户家庭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5户特别困难家庭各提供1000元生产资金。深入4个社区走访慰问12户困难党员家庭,并送去节日慰问金。在“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全体工作人员捐款15345元。三是与检察改革紧密结合。将学习教育与做好当前改革试点工作相结合,引导干警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2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的检察官被推荐为我院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其他各项检察改革也正在积极推进中。四是与廉政教育紧密结合。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从检察长到一般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干警廉洁承诺书》。同时,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广东省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重点监督清单》、《清远市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部门负责人向党组述职述廉制度,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每年度向院党组述职述廉一次。开展警示、教育、承诺活动,利用企信通和局域网设立“廉政信息平台”,定期向全院工作人员发送廉洁从检及纪律作风建设等有关内容的信息,做到警钟长鸣。不定期开展检务督察活动,教育引导全院工作人员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同时,结合发生在检察机关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发生在本院的违纪案件进行讨论交流,谈认识、论危害、挖根源、讲教训,做到人人发言、个个表态,对照检查,认真整改,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