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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如何融入“自媒体”时代
时间:2013-05-16  作者:王曦晖、莫娟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建的基本内容包括党的自身建设和党的领导两方面,既需要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凝聚党内共识,也需要及时掌握并回应公众舆论与群众呼声。近年来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给党建工作带来新挑战,同时也为创新党建工作提供了新契机。运用信息技术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检察机关必须努力探索网络环境下党建工作新思路、新规律,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网络环境进入“自媒体”时代
  网络发展到今天,随着“微博”的兴起,网络进入了“自媒体”时代。通过网络,每一个人都是媒体的传播对象(即消息的接收者),同时每个人自身也是媒体(发布消息的媒体和传播消息的媒体),也就是俗称的“自媒体”。消息依循人际关系几何级扩散,被称为“病毒式传播”,其传播范围与效率甚至超过传统新闻媒体。例如“郭美美事件”,在网上迅速成为热点,反响极大,然后才有传统媒体跟进报道。
  自媒体时代,匿名发言与自由表达相得益彰,网络暴力与网络民主也如影随形,同时也造就了一大批影响力空前的网络“意见领袖”,足以与官方媒体争夺话语权。
  自媒体时代的网络,也为党政机关提供了与群众直接沟通交流的全新渠道。如广东省检察院官方微博“正义广东”,有70多万“粉丝”,其中不乏拥有更多“粉丝”的“意见领袖”。意味着党群沟通渠道超越了行政层级关系,沟通更直接。辐射力和影响力,以及潜在的沟通能力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二、“自媒体”对党建工作的影响
    “自媒体”时代的到来,给党建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一)“自媒体”成为思想舆论新阵地
  网络沟通工具十分丰富,网络消息病毒式传播,传统的思想汇报、诫勉谈话、开会讨论等方式已跟不上实际情况的变化速度。以新浪微博为例,用户达到3亿,新话题层出不穷,新热点瞬息万变。党建工作要想做到面面俱到,具有现实与实现的困难。
“自媒体”环境下,各种观点碰撞,形成不同的观念群体,代表各自利益立场。理性探讨与理性反思的风气正在形成,求同存异成为多数人接受的方式。“自上而下”的说教式的“统一思想”已经很难说服多数人。
  允许匿名发言的互联网,为掌握党员群众真实的思想动态提供了新渠道。近期中国红十字会在新浪微博为地震募捐,收到几万个“滚”字,但现实中,许多人未必敢如此激烈地表态。“自媒体”成为倾听民意、了解民生、汇集民智、凝聚共识的重要场所,成为党贯彻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执政地位和社会基础的新桥梁。
   (二)“网络反腐”开创党建新局面
  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出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收录了“网络反腐”这一词义。网络为党内民主与集中、民主与监督提供了新渠道,畅通的网络民意为党群干群搭建新桥梁。网络匿名环境让每个人都可以放心参与讨论,有利于民主集中制的实施,也对党员领导干部形成了新的监督渠道,解决民主与监督渠道不畅的问题。从被“天价烟”“天价表”拉下马的周久耕、杨达才,再到被调查乃至被拘留逮捕的“房叔”、“房姐”,一系列网络反腐案件的查办,充分显示了网络监督的威力。因此,“自媒体”时代下的网络环境,本身也能成为一种权力。当然网络反腐也有其局限性,只有在完善相关制度的前提下,与制度齐发力,才能成为反腐利器,开辟出一片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天地。
  三、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要融入网络
  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提出:“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建设、增强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咨询问答等功能,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网络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一个前沿的公共关系平台。
    (一)善用检察机关专线网络(下称“检察内网”)搭建党建工作信息平台。检察内网已经普及,既使用检察内网也使用公众互联网的人员较多,也使得检察内网与外网上的消息与观点有一定的交叉,互相影响。检察内网具有与互联网相似的交流讨论功能,论坛、博客以及即时聊天工具不算少。如广东省内的清新论坛、深圳论坛等,吸引了相当数量的参与者,交流氛围较好。检察内网相对封闭,一些不适宜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话题与观点,如部门动态、在办案件等可以放心讨论,效果相对可控。这些渠道,有利于掌握检察人员的思想动态、促进检察机关内部的民主集中制发展。
  (二)党建工作不能忽视公众互联网阵地。网络已经成为党建工作无法忽视的重要因素。公众互联网的热点话题往往也是检察人员日常话题。网络的舆论变化,普遍影响到包括检察人员在的内各类人群的思想动态。所以,加强对公众的党建工作,对检察机关内部党建工作也有潜在的影响。另外,通过互联网加强与公众沟通,也有利于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回应公众呼声,改进检察机关的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近年来,“正义广东”等检察机关官方微博和部分检察人员个人微博,正在发挥着上述作用。
  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应适应网络环境
  要建设好党建网络平台,发挥其作用,不论是在检察内网还是公众互联网,都需要遵循“自媒体”时代的网络特点。
  (一)网络党建平台的建设,必须超越行政职级与行政关系。实践表明,有高水平的管理人员与“意见领袖”,是网络交流平台吸引力的关键,有利于建设高水平的网络党建平台。不论检察内网还是公众网络,都需要高水平的管理人员与“意见领袖”,而网络管理水平及“意见领袖”的形成,与职务职级没有必然关系。培育“意见领袖”,甚至把官方微博建设成“意见领袖”,有利于更好地沟通意见、引导舆论、强化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二)平台管理需要“适度”。管理规则要清晰、理性、可操作性强;讨论空间应当自由、理性、平等;鼓励交流允许争论,以求同存异;对意见要及时、公开回应,深入讲法说理。既需要领导人展现胸襟与气度,也是对党建工作的考验。某些地方在论坛上出现激烈争论甚至对立时,干脆把论坛关闭了。非常可惜地失去了创建一个优秀网络党建平台的机会。
  (三)隐私保护与身份保密,是重要的原则。匿名发言是保留隐私权的意思表示,应当得到尊重。不仅关系到能否深入、广泛地开展讨论交流,关系到网络党建平台的生命力与党建成效,它还是个法律问题,检察机关尤其需要依法予以保护。重庆近年发生的事件,是一个反面教材。虽然短期解决了不当言论,长期看恶果严重,当地党委政府失去了及时纠正自身错误的最佳时机,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受损。
  总之,利用网络建设交流平台,开展党建工作,是十分有益的。公开讨论的渠道不通畅,则小道消息的舆论方向将难以控制。近年的三鹿奶粉事件、郭美美事件,各有关方面封锁消息的短期危机公关,初看有效,长期看,却令当事人及社会均付出了沉重代价。古人尚且知道堵不如疏的道理,现代人更应当强调信息公开与舆论的疏导。网络党建平台,将有利于疏导舆论,有利于适时掌握与引导检察人员的思想动态,有利于创新党建工作,有利于党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