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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18-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的下属单位。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党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它的主要职责是:(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516.7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27

 0.00

三、事业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28

 0.00

四、经营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29

 3,278.96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0

 0.00

六、其他收入

6

 1,009.42   

六、科学技术支出

31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2

 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

 12.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4

 0.00

 

10

 

、节能环保支出

35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6

 0.00

 

12

 

二、农林水支出

37

 0.00

 

13

 

三、交通运输支出

38

 0.00

 

14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39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1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2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3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4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5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6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2

3,526.18

本年支出合计

47

 3,290.9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3

 0.00

结余分配

48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4

 654.75

年末结转和结余

49

 889.96

总计

25

 4,180.93   

总计

50

 4,180.9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526.18

2,516.75

0.00

0.00

0.00

0.00

1,009.4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486.28

2,476.85

0.00

0.00

0.00

0.00

1,009.42

20404

 检察

3,452.28

2,442.85

0.00

0.00

0.00

0.00

1,009.42

2040401

  行政运行

2,636.24

1,626.82

0.00

0.00

0.00

0.00

1,009.42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7.30

127.3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31.79

131.79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63.64

63.64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493.30

493.3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4.00

34.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4.00

34.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90

39.9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9.90

39.9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00

12.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7.90

27.9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290.96

2,185.79

1,105.18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278.96

2,173.79

1,105.18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3,248.24

2,173.79

1,074.46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2,392.69

2,173.79

218.9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6.30

0.00

136.30

0.00

0.00

0.0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29.10

0.00

129.10

0.00

0.00

0.00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63.64

0.00

63.64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526.52

0.00

526.52

0.00

0.00

0.0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0.72

0.00

30.72

0.00

0.00

0.00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0.72

0.00

30.72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0

12.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00

12.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00

12.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516.7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1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2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2,543.28

 2,543.28

 0.00

 

5

 

五、教育支出

34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0.00

 0.00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12.00

 12.00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0.00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0.00

 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0.00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1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2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2,516.75

本年支出合计

53

 2,555.28

 2,555.28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302.50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263.97   

 263.97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302.50

 

5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0.00   

 

56

 

 

 

 

28

 

 

57

 

 

 

总计

29

 2,819.25   

总计

58

2,819.25

 2,819.25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2,555.28

1,669.01

886.27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543.28

1,657.01

886.27

20404

 检察

2,512.56

1,657.01

855.55

2040401

  行政运行

1,657.01

1,657.01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6.30

0.00

136.3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29.10

0.00

129.10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63.64

0.00

63.64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526.52

0.00

526.52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0.72

0.00

30.72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0.72

0.00

30.7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0

12.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00

12.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00

12.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54.5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18.74

30101

  基本工资

 298.75

30201

  办公费

 19.92

30102

  津贴补贴

 415.96

30202

  印刷费

 2.83

30103

  奖金

 47.11

30203

  咨询费

 0.86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0.82

30204

  手续费

 0.12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5

  水费

 1.37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6

  电费

 9.66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4.81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41.86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95.75

30211

  差旅费

 5.33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0302

  退休费

 17.86

30213

  维修(护)费

 37.98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15

  会议费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72

30216

  培训费

 2.96

30306

  救济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6.95

30307

  医疗费

 6.62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0309

  奖励金

 22.81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30226

  劳务费

 3.86

30311

  住房公积金

 145.68

30227

  委托业务费

 9.66

30312

  提租补贴

 0.00

30228

  工会经费

 22.32

30313

  购房补贴

 0.00

30229

  福利费

 72.49

30314

  采暖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8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2.6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2.06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2.24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1020

  产权参股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00

 

 

 

30403

  财政贴息

 0.00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0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9906

  赠与

 0.00

 

 人员经费合计

 1,350.27   

 

 公用经费合计

 318.7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2017年度预算数

2017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8.00

 3.00

 115.00

 38.00

 77.00

 20.00

 35.63

 0.00

 28.68

 0.00

 28.68

 6.9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总收入4180.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26.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16.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34.84万元,下降14.73%。主要变动情况:一是项目收入减少;二是基本收入严格执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规定。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1009.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7.5万元,增长62.31%。主要变动情况:一是新增加政府雇员人数和人员经费;二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总支出4180.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290.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85.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7.17万元,增长5.66%,主要变动情况是:由于新增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1105.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3.59万元,增长43.23%,主要变动情况是:上年度结转的项目形成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1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6.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34.84 万元,下降14.73 %;主要变动情况是:一是项目收入减少;二是基本收入严格执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5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5.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2.67 万元,增长4.19 %;主要变动情况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新增加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上年度结转项目形成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63万元,完成预算138.0万元的2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3.0万元的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68万元,完成预算115.0万元的2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5万元,完成预算20.0万元的34.8%。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 落实国务院关于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规定。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53万元,下降52.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01 万元,下降58.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7 万元,增长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的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没有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压缩行政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由于办案业务量增加,其他单位到我单位业务交流的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68万元,占80.5%;公务接待费支出6.95万元,占1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8.68万元,2017年机关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行政公务和办案业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单位到我单位进行业务交流2017年,机关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82次,接待人数共870人。主要包括其他检察院单位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7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93.6万元,增长41.57%。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办案业务量增加,相应的办公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8.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8.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省级领导用车0辆、定向化保障岗位(厅级)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度我部门组织对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4.29%。主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点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点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7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206.95万元,完成预算的34.4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主体工程部分在建设中;二是设备部分在前期监理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进度比较慢,原因是受天气等外部环境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支出的进度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并反馈部门的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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