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基本情况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的下属单位。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党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二)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院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机构设置包括: 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案件管理中心、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刑事执行检察局、侦查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司法警察大队、技术检察科、派驻东城检察室、派驻石角检察室等十七个科、局(室)。
人员构成情况:本院共有行政编制63人,实有57人,机关工勤编制 8人,实有6人,离退休人员共11人(其中包括在2015年12月前退休干部9人,2017年12月前退休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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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0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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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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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148117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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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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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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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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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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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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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17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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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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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1.34
|
一、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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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00
|
二、财政专户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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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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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34
|
三、其他资金
|
0.00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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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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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1.34
|
本年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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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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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0.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0.00
|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0.00
|
六、结转下年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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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总计
|
2,591.34
|
支出总计
|
2,59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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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02表
|
收入总体情况表
|
单位名称:148117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7年预算
|
一、预算拨款
|
2,591.34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2,591.34
|
基金预算拨款
|
0.00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0.00
|
教育收费
|
0.00
|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
0.00
|
三、其他资金
|
0.00
|
事业收入
|
0.00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00
|
其他收入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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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2,59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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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0.00
|
|
|
收 入 总 计
|
2,59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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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03表
|
支出总体情况表
|
单位名称:148117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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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预算
|
一、基本支出
|
1,788.00
|
工资福利支出
|
1,098.00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330.6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59.40
|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
0.00
|
自有资金
|
0.00
|
|
|
二、项目支出
|
803.34
|
行政事业类项目
|
803.34
|
基本建设类项目
|
0.00
|
其他类项目
|
0.00
|
自有资金
|
0.00
|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0.00
|
|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2,591.34
|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0.00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0.00
|
六、结转下年
|
0.00
|
支 出 总 计
|
2,59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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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04表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单位名称:148117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
|
|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2017年预算
|
项 目
|
2017年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2,591.34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2,591.34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91.34
|
本年支出合计
|
2,59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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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05表
|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
单位名称:148117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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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功能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 计
|
2,591.34
|
1,788.00
|
803.34
|
[204]公共安全支出
|
2,579.34
|
1,776.00
|
803.34
|
[20404]检察
|
2,545.34
|
1,776.00
|
769.34
|
[2040401]行政运行
|
1,776.00
|
1,776.00
|
0.00
|
[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27.30
|
0.00
|
127.30
|
[204040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
231.79
|
0.00
|
231.79
|
[2040405]公诉和审判监督
|
63.64
|
0.00
|
63.64
|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
|
346.61
|
0.00
|
346.61
|
[204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34.00
|
0.00
|
34.00
|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34.00
|
0.00
|
34.00
|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00
|
12.00
|
0.00
|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2.00
|
12.00
|
0.00
|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00
|
12.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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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06表
|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按经济分类科目)
|
单位名称:148117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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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预算
|
合 计
|
1,788.00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1,098.00
|
[30101]基本工资
|
176.00
|
[30102]津贴补贴
|
761.50
|
[30103]奖金
|
54.00
|
[3010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1.20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5.30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30.60
|
[30201]办公费
|
15.00
|
[30202]印刷费
|
3.00
|
[30204]手续费
|
0.50
|
[30205]水费
|
4.00
|
[30206]电费
|
13.00
|
[30207]邮电费
|
13.00
|
[30209]物业管理费
|
3.00
|
[30211]差旅费
|
10.00
|
[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0
|
[30213]维修(护)费
|
8.00
|
[30214]租赁费
|
3.00
|
[30215]会议费
|
3.00
|
[30216]培训费
|
20.00
|
[30217]公务接待费
|
20.00
|
[30226]劳务费
|
3.00
|
[30228]工会经费
|
30.00
|
[30229]福利费
|
80.00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0
|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
27.60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1.50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59.40
|
[30302]退休费
|
12.00
|
[30307]医疗费
|
23.00
|
[30309]奖励金
|
23.80
|
[30311]住房公积金
|
142.00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5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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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08表
|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
单位名称:148117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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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预算
|
2017年行政经费
|
1,943.57
|
2017年“三公”经费
|
138.00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3.00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115.00
|
1.公务用车购置
|
38.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7.00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20.00
|
注: 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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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09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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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单位名称:148117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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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功能科目名称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204]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0.00
|
0.00
|
[20404]检察
|
0.00
|
0.00
|
0.00
|
[2040401]行政运行
|
0.00
|
0.00
|
0.00
|
[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0.00
|
0.00
|
0.00
|
[204040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
0.00
|
0.00
|
0.00
|
[2040405]公诉和审判监督
|
0.00
|
0.00
|
0.00
|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
|
0.00
|
0.00
|
0.00
|
[204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0.00
|
0.00
|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0.00
|
0.00
|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0
|
0.00
|
0.00
|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0.00
|
0.00
|
0.00
|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0.00
|
0.00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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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10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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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单位名称:148117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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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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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项目类别
(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1.0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合计
|
1,788.00
|
1,788.00
|
1,788.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
1,788.00
|
1,788.00
|
1,788.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基本支出
|
1,788.00
|
1,788.00
|
1,788.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工资和福利支出
|
1,098.00
|
1,098.00
|
1,098.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30.60
|
330.60
|
330.60
|
0.00
|
0.00
|
0.00
|
0.0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59.40
|
359.40
|
359.4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资本性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2591.34 万元,比上年减少195.66万元,减少7.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91.34万元,比上年减少195.66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92万元,增加12.03%,项目经费减少387.66万元,减少32.55%,两项对比减少195.66万元,减少7.02%。
2017年支出预算 2591.34 万元,比上年减少195.66 万元,减少7.02%,主要原因:计划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591.34 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788万元,占69 %,比上年增加 192万元,增长12.0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09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30.6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803.34 万元,占31 %,比上年减少387.66万元;减少32.55%。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38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增长18.96%,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万元,比上年增加19万元,增长19.79%,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我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61.97万元,其中:办公费43.50万元,印刷费7.75万元,邮电费27.25万元,差旅费38.50万元,会议费3万元,福利费80万元,日常维修(护)费25.1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58.9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3.17万元,物业管理费177.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强化依法采购意识,建立管理制度,指定岗位,统筹协调本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规范采购行为。自主采购的,组成采购小组,做好询价记录,择优选择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做好计划备案、合同备案和信息公开等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省级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规定,2017年本院政府采购经费预算安排3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安排300万元,服务类0元,工程类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占有使用车辆1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暂无项目参加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1)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单位运行财政拨款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23日